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➡️【案例假設】
小麗的朋友準備去附近的景區遊玩,但是剛好自己的車這幾天拿去保養沒車前往景區,於是找小麗先借她的車開,小麗覺得這個朋友平常開車技術不錯,於是答應把車借給他開。
結果,她朋友在開車前往景區的途中,因未打轉向燈發生了交通事故,與一輛三輪車相撞,導致三輪車司機受傷。
那麼小麗作爲車主,需要賠償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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➡️【法律依據】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零九條
因租賃、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,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,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;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,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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➡️【案例分析】
▶️1、一般情況下,借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,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,車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。即案例中應該由小麗的朋友承擔賠償責任,小麗作爲車主不用賠償。
▶️2、但是,如果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,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因此,借車給別人須注意以下問題:
✅(1)出借的車是否符合安全行駛要求?
即車主將自己的車出借之前必須確認機動車的剎車、車燈、輪胎等重要零部件是否存在故障;車子是否長時間未使用等情況,保證借出的車是符合安全行駛要求的。
✅(2)借車的人是否持有相應證照?
即車主要確認自己借出的車是誰開,開車的人是否持有合格的駕照,駕照類型與車輛類型是否匹配等。
✅(3)借車的人是否存在過錯行爲?
即車主借車前需要了解開自己車的人是否有喝酒、吸毒、嗑藥等過錯行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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